比賽制度 |
i 賽事為七人制硬地足球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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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循環再按成績分組 |
12隊分2組,每組單循環,
首名晉級金盃決賽 次名晉級銀盃決賽 第3名晉級銅盃決賽 第4名晉級碟盃決賽
第5名晉級碟盃決賽 第6名晉級碟盃決賽 (金盃冠軍球隊可獲獎盃一座及金盃冠軍可獲15面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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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分法 |
﹣勝方得3分,和局1分,負方0分 淘汰賽打和射3球9碼決勝,再和即時死亡最多3球 (如射9碼其間因球場熄燈關係而未分勝負,不論當時形勢如何,都會以撕毫決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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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時間 | ﹣每場聯賽比賽時間為全場五十分鐘,每二十五分鐘為半場,中場休息五分鐘 |
獎項 |
i 賽事所有排名之分數如有相同,會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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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比賽 |
-如球隊退出未能順利完成所有餘下之賽事,所有有關報名費及按金等將會不獲退還,請球隊慎重考慮 |
比賽時段 | 比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晚上九時至十一時;(本會有權因特發事故或球隊棄權等而提早及延遲比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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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會假期 | 所有公眾假期、元旦、農曆新年(年廿九至年初四)、情人節、清明節、端午節、母親節、父親節、重陽節、中秋節、冬至、平安夜、聖誕節及除夕為非比賽日 |
賽事安排 |
每月22號起或之後會公佈下月賽程,每隊平均每月會安排2-5場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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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免戰 | 每隊球隊如知道下月特定日期不能比賽,必須於每月20號或之前向本會通知,申請下月份的免戰日期,最多5日,本會會盡量安排 |
場地安排 |
由本會安排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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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註冊 | 1.每隊開季前可免費註冊最多三十名球員,但不可少於七名,開賽後不能冊除舊有的球員而新增球員,而所有於『香港足球總會』註冊之凡屬香港足球總會註冊之現役港超、預備組及港甲之球員不可參加,填寫的資料必須屬實,本會會向『香港足球總會』有關人員查詢。 (註.如球隊有球員於參賽後中途成為香港足球總會註冊之港超球員或超越所屬組別的註冊球員,不可參賽) 2.每名註冊球員須上載一張清晰及近三個月內正面的彩色近照及填寫上姓名、出日日期及身分證號碼,賽會所收集的資料只作球員証明及球員記錄之用,所有私人資料絕對保密,不會對外公開(刑事及傷人除外),而開賽前球證有權核對該名球員身份。 3.如在賽季期間或球員截止註冊日期後想註冊新球員,球隊的參賽球員名單必須尚有名額才可再新增球員,全季最多只能新增球員8個,每位新註冊球員需繳付行政費HK$30,並必須於比賽前三個工作天向賽會申請及辦妥註冊手續才可作賽,如球隊報名時參賽球員已經沒有名額,則不能冊除舊有的球員而新增球員 (註:新增球員必須註冊為時代足球總會之註冊球員方可出賽) (註:為公平競技,聯賽盃進行抽籤後,聯賽及聯賽盃都不能再後加球員) (註:本會所有盃賽開賽後亦不設後加球員)
7.盃賽淘汰賽公平為主,不設後加球員 |
體育精神分、紅黃牌、停賽及暴力行為 | 本會非常重視各球隊之紀律,並配予各球隊指定的罰分(即體育精神分)於聯賽及聯賽盃內,若球隊被扣滿罰分,賽會有權取消該球隊參賽資格,而所有參賽費及按金將全部充公。每增加1隊便增加2個罰分,如此類推,希望各球隊本著本會宗旨: 友誼第一及公平競技,發揚體育精神 |
罰分 |
1.每1個黃牌扣1分,如全隊累積被扣總罰分的一半分數,罰款HK$200
12.所有罰款需於下場比賽日前3日支付,否則將不會安排賽事並當退出比賽處理,而所有已繳付的費用亦不會退回
13.關於停賽方面:聯賽/聯賽盃都分開處理(除打鬥或暴力事件等除外,賽會有權安排所有賽事停賽及取消資格) |
申請改期 | 所有盃賽不設改期(如聯賽盃,總會盃) |
缺席 | 判負0:3,並須繳付雙方球證費$HK360及罰款$HK350,扣5個罰分,本會並有權取消該球隊的參賽資格 |
棄權 | 球隊須履行完成所有賽事,提交棄權申請前請考慮清楚 1.賽事日期未公佈或已公佈後至比賽前3天前棄權,須繳付罰款HK$200及判負0:3,扣2個罰分(例:1月10比賽,在1月7日或之前申請棄權) 2.比賽前2天內棄權,將會當缺席處理,判負0:3,須繳付兩隊之球證費HK$360及罰款HK$350,扣2個罰分 3.當在比賽進行中,如其中一方球隊拒絕繼續比賽或任何情況下導致不足5人比賽(包括受傷、自行離開球場等),而導致比賽未能順利完成,將當作該球隊棄權比賽,需罰款HK$300,及判負0比3,扣2個罰分 4.若中途退出全季賽事或因紀律問題被本會取消資格,所繳交的費用及按金將全部充公 |
球賽錄影 |
本組所有賽事設有球賽錄影, |